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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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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 | Date:Monday, 04 December 2006 | View: 5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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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兴东
有一个人,一夜之间连杀10人,...逃亡中,此人又将一名好心帮助他的人砍杀。
...有种种迹象表明,邱兴华疑似患有严重的精神病,而且一旦鉴定结论成立,那么依据法律规定,这人可能最终被判无罪,不仅不会杀头,甚至连一天监狱都不用蹲。
假如真有这样的一种错愕结局,赦了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你能接受吗?
想必很多人难以接受:首先,11个惨死的人的亲属可能就不答应;被血腥激起的“民愤”也不容易平息;还有,邱案的办案人员也会因此承受巨大的压力。这,或许就是邱兴华被捕两月有余、一审也已审结却至今未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阻力所在。
邱兴华案一审时的辩护律师,就没有为自己的当事人提起鉴定要求。之所以没提,是因为他“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天下之大不韪”呢?答案很明显,就是一种全社会依然普遍存在的思维定势--“血债要用血来还”,“杀人偿命”,“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有罪推定”,“‘坏人’没有人权”。
这种“天下之大不韪”的惯性如此强大,有时甚至连一个精神病人都不肯放过。但现代法治之所以赦免、减轻一个精神病人的罪责,就在于法律只能处罚有主观恶意的人,对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完全不适用“好汉做事好汉当”的习例,无论其如何危及社会,都非出自他的自由意志,国家只能医治他、保护他而不是处罚他,因为处罚于他不仅毫无意义,反倒是一种毫无人道的做法。这,彰显的正是一种大慈大悲的人道情怀,是一种文明的法制精神。
当下,若干有识之士正在为疑患精神病的“草民”邱兴华奔走,呼吁依法保障这个“坏人”被鉴定的权利,我们相信,二审时有关机关会慎重对待被告人的这项权利。我们无意干扰法庭的独立审判,一切都应以公正、透明的鉴定结论为判决的依归。只是我们认为,鉴于邱兴华案的极大关注度,无论最终邱兴华被判有罪与否,一个公正、透明的司法鉴定过程本身,就是向全社会播撒人权观念、传播法的精神的一节大课堂,或许还是中国司法文明史的一个里程碑。
而这,也许正是邱兴华案的天下之“大韪”!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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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ark by shuiziliu: 现在不能上网,就对着《南方周末》第一千一百九十期的报纸“摘录”下来,明天才上传到网上去。为什么我要特意提出这一点呢,好像在我的潜意识里,不用Ctrl+C和Ctrl+V获得的资料是不侵犯作者的著作权的。之所以会有这个念头,是因为觉得我也付出了我的劳动在里面--把它们一个个打下来。很奇怪有这样的念头,不过如果按照我所付的一点点劳动来衡量,那么使用Ctrl键的也就不是侵犯著作权了。好好思考一下这种念头的来历,才是真正的反思。
在上面的这段社论中,提到了事实的真实情况。我也是存在那“思维定势”群体中的一员,这个群体是最广泛的,是不是说真理真的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就算我看了这个报道,看到刘锡伟那么高的年纪还为素不相识的人奔波,心底里还是不能接受如果邱兴华是个精神病人然后无罪释放的结果。这就是相信“恶有恶报”的体现么,天下公正的天平掌握在什么手里?是不是没有所谓的老百姓心中的一杆称?一直以来都对这个社会抱悲观的态度,因为我本身就有许多非分的念头,很有可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就会付诸实施。
我没有好好的学多法律,就算大学的那门法律概念也没有好好听课。大概浏览了这期专题报道,心里对为什么不追究精神病人的责任不是很了解,反而对保护未成年人条例持赞成态度。这可能是因为自知事以来,知道未成年人的心智不够成熟,而且也一开始知道相关条例。那么为什么就对不追究精神病人的责任就那么抵触呢,是不是因为我不是那个群体?(我当然是从未成年过来的,那么我就赞成么?)当然,关于法律的这些法规来龙去脉不在我的讨论范围,也不会,希望那位能够指导一下。
记者采访刘锡伟时他说了这样一句话:“后来有的专家就总结出一套经验:如果是有权力和有名气、有地位的人,如果是真是精神病的话,做成精神病鉴定也无妨。如果是农民和其他翻不了多大浪的普通人,就鉴定不是精神病,杀了也就杀了。”就冲这一点,我就支持他成为“是个制造麻烦和不受欢迎的人”,通过一个公正、透明的司法鉴定而不管嫌疑人的出身是何种阶层,才能让某一种方法只成为特定阶层的特权通道。这种支持的支撑点是狭义的,现在只能达到这个思想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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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强权 精神病 人权 刘锡伟 邱兴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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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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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shuiziliu | Date:Saturday, 02 December 2006 | View: 4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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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在凤凰卫视的凤凰大视野看到关于艾滋病的报道,知道艾滋病日快要到了,凤凰卫视对这种题材是很在行的。 由于不是在宿舍只看了一部分节目,讲述了“鸡尾酒疗法”的昂贵。上午登陆很久都没有登陆的QQ时,发现登陆界面显示12月1号就是世界艾滋病日。
对于本人来说,对自己负责就是了。尽量做到到正规医院看病,杜绝来历不明的血液,安全地进行性行为。保护好自己就是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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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日是第19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主题被确定为“责任”,其宣传口号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诺”。今年的主题旨在强调世界各国领导人有责任履行为防治艾滋病作出的承诺,并且号召公众积极参与抗击艾滋病的活动。
1981年美国发现世界首例艾滋病病例后,艾滋病病毒在全球范围内传播速度惊人。为了提高公众对艾滋病危害的认识,世界卫生组织于1988年1月将每年的12月1日确定为世界艾滋病日。
艾滋病的医学全名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它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这种病毒终生传染,破坏人的免疫系统,使人体丧失抵抗各种疾病的能力。艾滋病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包括血液传播、母婴遗传和性接触等。艾滋病被称为“世纪杀手”,国际医学界至今尚无治疗艾滋病的有效药物和疗法。
目前,艾滋病在全球范围内继续呈蔓延之势。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11月21日共同发布的《2006年世界艾滋病报告》显示, 2006年全球新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430万,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总数达3950万,同时全球又有290万人死于艾滋病。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分布状况来看,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仍是艾滋病重灾区,全球63%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集中在这里。2006年该地区新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80万,总感染人数达 2470万。
多年来,国际社会为防治艾滋病作出了积极努力。2001年6月,联合国大会艾滋病问题特别会议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艾滋病问题的承诺宣言》,为国际社会防治艾滋病行动制订了统一目标和行动规划,以达到在2015年底以前制止并开始扭转艾滋病蔓延趋势的总体目标。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虽然外表和正常人一样,但他们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皮肤粘膜破损或炎症溃疡的渗出液里都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乳汁也含病毒,有传染性。唾液、泪水、汗液和尿液中也能发现病毒,但含病毒很少,传染性不大。
已经证实的艾滋病传染途径主要有三条,其核心是通过性传播和血传播,一般的接触并不能传染艾滋病,所以艾滋病患者在生活当中不应受到歧视,如共同进餐、握手等都不会传染艾滋病。
(1)性接触传播:包括同性及异性之间的性接触。肛交、口交有着更大的传染危险。
(2)血液传播:包括:①输入污染了HIV的血液或血液制品;②静脉药瘾者共用受HIV污染的、未消毒的针头及注射器;③共用其他医疗器械或生活用具(如与感染者共用牙刷、剃刀)也可能经破损处传染,但罕见。④注射器和针头消毒不彻底或不消毒,特别是儿童预防注射未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危险更大;口腔科器械、接生器械、外科手术器械、针刺治疗用针消毒不严密或不消毒;理发、美容(如纹眉、穿耳)、纹身等的刀具、针具、浴室的修脚刀不消毒;和他人共用刮脸刀、剃须刀、或共用牙刷;输用未经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查的供血者的血或血液制品,以及类似情况下的输骨髓和器官移值;救护流血的伤员时,救护者本身破损的皮肤接触伤员的血液。
(3)母婴传播:也称围产期传播,即感染了HIV的母亲在产前、分娩过程中及产后不久将HIV传染给了胎儿或婴儿。可通过胎盘,或分娩时通过产道,也可通过哺乳传染。
本病主要通过性接触,尤其是同性恋和静脉注射毒品而传染,其次为治疗性输出和注射血液制品,分娩和哺乳也可致成传染。高危人群有:同性恋者、性乱者和有多个性伙伴者、静脉药瘾者、接受输血以及血液制品者、血友病患者、父母是艾滋病病人的儿童。最近认为性病患者,特别是有生殖器溃疡者(如梅毒、软下疳、生殖器疱疹)也应列为艾滋病的高危人群。
无论是同性、异性、还是两性之间的性接触都会导致艾滋病的传播。艾滋病感染者的精液或阴道分泌物中有大量的病毒,在性活动(包括阴道性交、肛交和口交)时,由于性交部位的摩擦,很容易造成生殖器黏膜的细微破损,这时,病毒就会趁虚而入,进入未感染者的血液中.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直肠的肠壁较阴道壁更容易破损,所以肛门性交的危险性比阴道性交的危险性更大。
血液传播是感染最直接的途径了。输入被病毒污染的血液,使用了被血液污染而又未经严格消毒的注射器、针灸针、拔牙工具,都是十分危险的。另外,如果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共用一只未消毒的注射器,也会被留在针头中的病毒所感染。
如果母亲是艾滋病感染者,那么她很有可能会在怀孕、分娩过程或是通过母乳喂养使她的孩子受到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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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世界艾滋病日 艾滋病 HIV 传播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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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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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 | Date:Wednesday, 22 November 2006 | View: 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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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入物业公司统治的时代
文 / 梁发芾
北京电视台的记者李媛媛,在《新青年-权衡》发表数万字长篇报道《北京物业“暴力”真相调查》,读后感到心情十分压抑,联想到近日被物业统治的窝囊,不得不有所言。
我以为,中国城市居民,现在进入了一个由物业公司统治、有些地方甚至是暴力统治的时代。没有人不住房。不管他是自有住房,还是租房,他必然要住房,他必然要面对物业公司,除非他租住城乡边缘的农家房屋,那儿没有物业公司。几十年来,我们的城市居民生活在单位的统治之下。现在 ,许多人下岗失业没有了单位 ,却有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统治,并不比单位更文明,而且宿命难逃。
以我自己情况为例,去年买了一家房产公司的房子,到交房的时候房产公司强迫接受他们的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入住近一年,没有成立业主大会,也没有业主委员会,公司没有一个保安,近来只有两个呆若木鸡的七十多岁的老人看门。小区没有一片绿叶,连围墙栅栏也是破砖暂时垒的,小偷进入作案,自行车被盗所在多是;而院子的一个角落,一直是装修的民工和外来司机的厕所,臭气熏天,秽迹 斑斑。对于业主关心的事情,你去问物业公司,总是一问三不知,推说找他们的老总,而他们的老总又是神出鬼没,难觅踪影,就是找到了,也不会解决任何问题。这样的公司,恐怕连资质也没有,居然得到兰州市物价局的批文,文件说,经过物价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符合标准,每平方米1.3元 物业费(这在兰州是二级管理收费,而甘肃省物价局明确规定,兰州市物价局无此权限),其中包括绿化费,保安费(根本就没有绿化,也没有任何保安),电梯是2楼与12楼一个价。天知道兰州市物价局是如何现场查看的,怎么计算的,他,非到底符合那条标准。房屋入住后,直至今年8月没有开通电梯,物业公司要求按照一半即0.65元 交纳物业费,而按照甘肃省的规定,没有电梯的物业费,二级服务才是0.5元 。而对于这种无理收费有异议,就被停止供电。我这几天正在遭遇要么交纳不合理的收费,要么回到不用电的原始人时代的事。我正准备投诉,上访,但是,谁知道能起什么作用,我见过的不公正太多,我对政府没有信心。
我对这种状况是深感悲哀,业主们互不认识,彼此又忙,互不信任,谈不上团结起来争取权益,更多的只是想着搭便车,就像奥尔森所预言的集体行动的逻辑那样。我的一位同事,也遇到的这样的事情,已经进行了数年的艰苦维权,打了数次官司,却多以败诉告终;向政府部门投诉,上访,却不见回音;被掐掉电以后,他不断向供电部门投诉,都没有回应,他请某都市报的记者曝光,记者拿了物业公司的好处,在报上为物业公司评功摆好,把物业公司断电行为说成是正当之举。
在物业公司的统治下艰难求生的人们,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从李媛媛的报道中可以看出,首善之区的北京居民们,为了自己的权益进行了怎样的抗争,可是,结果是什么?说理,是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打官司,法官大声训斥业主,刁难业主,法律天平超常地向物业公司倾斜,法院动辄拘留业主,却从来不去拘留严重侵害业主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而向政府投诉,也是胜算很小;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有的街道办事处居然提出只有共产党员才有资格担任业主委员会领导职务等等无理要求,一些街道办事处(这可是政府在城市的最基层组织)甚至多方设置障碍,不让业主委员会成立。这等情况之下,业主面对的是开发商动辄暴力相向的处境。北京如此,连财力丰厚,影响颇大的朱明瑛这样的名人都没有办法赢得公正,何况其他地方,其他小小百姓。
一位朋友愤然地告诉我,物业公司手上有三大武器,断水,断电和暴力威胁。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说,这三种手段都是非法的。但是,这几种手段,他们可以屡试不爽,随意使用。法律规定空白太多,不能有效保护业主的利益;国家机器被组织起来的有财力有人力有物力的物业公司的操纵。这就是被物业公司统治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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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ark by shuiziliu: 有些话不得不说,有些文章不得不看。梁发芾先生更多文章请点击这里,不会后悔去看他的部落格的。
芾的读音和意义:
fèi ◎ 小树干及小树叶:蔽~(形容树木枝叶小而密)。
fú ◎ 草木茂盛。
更多请访问汉典网 Write Comment |
Tags: 城市 生活 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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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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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 | Date:Tuesday, 21 November 2006 | View: 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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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No.548第40版/作者:姚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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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把人的意识结构分析为“本我-自我-超我”三个层次。弗洛伊德不仅揭示了文明的原动力,更解开了文明的动力结构。本我是人与生俱来的生命冲动,受“力比多”或者性本能的支配,和所有动物一样寻求快乐和满足,力比多潜藏在人的意识深处,构成人的一切活动的原动力;自我是人在日常生活中直接的意识活动,它虽不知道本我的存在,却总是试图掩饰本我的直接作用,而本我常常突破意识的防线表现出来;超我是人后天从社会文化背景中接受的道德原则,它抑制本我的泛滥,约束自我,形成特久而稳定的人格取向,塑造人的理性与良知。
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理论至少是可以从两个相反的方面去理解的:一方面,人的本能是最终的人生动力,而后天的文化是对人性的压抑和扭曲,这是人生痛苦与焦虑的根本原因,甚至造成人在不同程度上都患有神经病。这也揭示了一个大问题,人类文明的原动力不是来自任何抽象的、神圣的以及外部的力量,而是来自人本身。
另一方面,人与动物的根本不同,就是人有后天的文化禁忌,造成对本能的约束与节制,形成凝聚与秩序,把当下的、激越的、盲目的、个体的欲望,转化为持续的、稳定的、自觉的、社会的动力,驱动人们从事创造性的生产与劳动,从而走出动物的自然状态。因此,无论是原始部落还是现代民族,所有文化都基于自己特殊的禁忌、敬畏、信仰。
因此,对本能欲望的合理抑制是人类文明的永恒主题,并不只是生产力较低时的权宜之计。在古代社会,也并不是总是在生活资料匮乏,即使是在相当充裕的情况下,也要求人们消费有所节制,要懂得感恩,不能暴饮暴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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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从好莱坞大片里,从可口可乐、牛仔时装、名牌时尚广告中接受到的西方文化,那种开发的时尚,性感的外表,其实只是西方文化的一些碎片而已。欧洲人、美国人在我们难以见到的习惯中,在他们平静的日常生活里,在我们难以进入的传统组织里,实际上是相当保守的,他们对宗教的虔诚,对家庭的眷顾,对于传统价值的维系,对公共规则的信守,不管受到时尚多大的冲击,都是占主导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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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欲的放纵并没有带来人的持久快乐,反而只有焦虑、疲惫与迷失。有人说,传统社会人有烦恼就去教堂祈祷,近代社会人有压抑就去造反闹革命,现代社会人有郁闷就去商场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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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超出人的实际需要的消费泛滥,造成人类生活及其环境的严重失衡。看似无限丰富的消费品,其实是以技术手段从自然界过度榨取的,环境灾难与资源枯竭越来越成为人类的共同恶魇。如今,除非在偏远山区,乡村里已经找不到一条干净的沟渠,已经没有灿烂的星空,城市生活里已经没有真正的夜晚,人们被资本软禁在精致的鸟笼里生活,接受着琳琅满目的供给,享受着四季如春的室温,笼子外则充斥着垃圾和弃儿。
全文请点击这里:文明的主题:回归敬畏与节制的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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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ark by shuiziliu: 在报纸上看到这篇文章,似乎寻找到了一个貌似相关问题的答案:为什么在“血淋淋”的资本社会,宗教的影响会这么大,大部分民众会那么虔诚。但是,又是但是,阅读这篇文章时,说实话跟心灵没有什么共鸣。或许希望作者能够给我一个能够去实行的方法,一个切实有用的方法能够改变现在的浮躁风气,这样的要求太高了。正如本我带出的要求是没有止境的,宁愿相信人的本性是邪恶,然后靠详细的法律条例去约束人的行为才是让人安心的环境。想到这里,觉得文章中缺少了画龙点睛的那部分,作者好像连倡导的语气也没有,只告诉我一些历史和名词解析,害得不是很清楚自己看了什么。最后说一句,这里所有所谓的Remark其实就是让人觉得我是读了这篇文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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